以上是《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以参考官方发布的文件。
以下是《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招生对象: 1. 适龄儿童和少年; 2. 法定监护人或父母具有珠海市户籍或合法居住证明的在斗门区居住连续不少于一年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二、招生计划: 1. 根据教育资源供给和需求情况,每所公办学校确定合理的招生计划; 2. 招生计划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方式: 1. 实行统一招生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 2. 考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与面谈成绩相结合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3. 对特殊类型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可采取面谈等评价方式参与评定。
四、招生程序: 1. 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 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3. 参加招生考试; 4. 面谈环节(根据需要); 5. 公布录取名单; 6. 完成入学手续。
五、招生监督: 1. 设立招生工作专班,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招生工作; 2. 加强对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3. 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其他事项: 1. 对特殊类型适龄儿童和少年的招生,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2. 对特殊困难家庭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相应的帮扶措施; 3. 对申请转学的学生,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
以上是《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以参考官方发布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