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赣州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具体权力和职责还需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补充和细化。
赣州市教育局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如下:
一、大中小学权力清单:
1. 确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
2. 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3. 确定学校教职工的招聘和选拔制度。
4. 审核学校教职工的晋升、聘任和绩效评价。
5. 确定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6. 确定学校学生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
7. 组织学校的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
8. 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
9. 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奖惩措施。
10. 参与学校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协调。
11. 组织学校的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
12. 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和品牌建设。
13. 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的工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
1. 确定幼儿园的办园目标和发展计划。
2. 制定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3. 确定幼儿园教职工的招聘和选拔制度。
4. 审核幼儿园教职工的晋升、聘任和绩效评价。
5. 确定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
6. 确定幼儿园学生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
7. 组织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
8. 负责幼儿园的日常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
9. 评定幼儿园学生的综合发展情况和奖惩措施。
10. 参与幼儿园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协调。
11. 组织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
12. 推动幼儿园特色发展和品牌建设。
13. 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幼儿园的工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以上为赣州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具体权力和职责还需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补充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