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大理市教育局或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材料要求信息。

大理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通常包括以下文件:
1. 个人基本信息表: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 任教学科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获得的任教学科相关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已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5. 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教育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在教育领域工作的经历。
6.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果申请人获得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需要提供相关的副本复印件。
7. 教师培训证书复印件:如有参加过教师培训或进修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需要提供副本复印件。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还有其他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证明材料,也需要提供相关副本复印件。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大理市教育局或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材料要求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