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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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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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与总结:研究生院将定期对奖助体系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奖助标准和政策,确保奖助体系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实施单位: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一、背景与目标:
为了激励优秀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制定了《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旨在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和学术环境,为其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每年拟评选并推荐一批次人数不超过研究生入学总数5%的研究生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2.博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为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每年评选若干名品学兼优的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不超过每人每年10万元。
三、助学金设置: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经济困难程度,评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的助学金。
2.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经济困难程度,评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的助学金。
四、科研项目资助:
1.优秀科研成果奖:对在研究生期间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研究生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由具体项目决定。
2.科研项目资助:向科研项目组提供资金支持,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科研水平确定。
五、实施机制:
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研究生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奖学金申请,委员会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导师代表和专家学者。
2.助学金评审:
由研究生院设立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助学金申请,委员会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导师代表和资助管理人员。
3.科研项目资助:
研究生院设立科研项目资助管理部门,负责申请、审批和管理科研项目资助事务。
六、监督与总结:
研究生院将定期对奖助体系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奖助标准和政策,确保奖助体系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七、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订后的方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实施。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其他细则由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并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