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范围包括临沭县所有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不设限制条件。

临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认定对象包括:
1. 已取得学历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中小学校教师;
2. 具备中小学相关专业学历但尚未从事教育工作或与教育工作相关但未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的青年教师;
3. 具备非中小学相关专业学历但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的非在编制(合同制、临时聘用等)教师;
4. 具备中小学相关专业学历但尚未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的退役军人;
5. 具备中小学相关专业学历但尚未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困难群体成员;
6. 具备中小学相关专业学历但尚未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认定对象。
认定范围包括临沭县所有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不设限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