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对申请设立幼儿园的具体材料要求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申请前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实所需材料清单。同时,还需关注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申请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申请正式设立江门民办幼儿园所需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后获得。
2. 主办单位的资质文件:包括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同意设立幼儿园的决议等文件。
3. 法定代表人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4.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表》:由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5. 校址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包括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或租赁人房屋查册等。
6. 幼儿园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食堂、活动场地等建筑的布局图纸。
7. 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负责人以及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8. 教师和保育人员的劳动合同:幼儿园内全部教师和保育人员的劳动合同。
9. 具体招生计划及学费收费方案:包括幼儿园每年的招生计划和详细的学费收费方案。
10. 安全、卫生、消防等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幼儿园安全环境、消防设施等相关证明文件。
11. 其他辅助材料:包括拟招生幼儿家长的意见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相关辅助材料。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对申请设立幼儿园的具体材料要求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申请前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实所需材料清单。同时,还需关注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申请过程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