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的人员可以选择再次参加评价并重新获得资格证书。以上安排是江苏省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一般安排,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退出目录有以下安排:
1. 形成退出目录:根据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评价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类技能人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退出目录。
2. 公示和听证:将形成的退出目录在本地区进行公示,并设立听证程序,接受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3. 资格证书注销:对被列入退出目录的技能人员,其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将被注销。被注销的人员可以选择再次参加评价并重新获得资格证书。
4. 职业培训衔接:为了确保被注销的技能人员能够继续就业,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指导,帮助他们获得新的技能和就业机会。
以上安排是江苏省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一般安排,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