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2021年上半年河北教师资格证书认定范围,具体认定细则和要求可参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和文件。同时,请注意2021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书认定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公告和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2021年上半年河北教师资格证书认定范围如下:
1. 在职教师:包括在河北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任教或从事教育行政工作的人员。
2. 退休教师:已正式退休并通过河北省人事厅认定为正式退休的人员。
3. 毕业生:河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校、职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机构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
4. 其他人员:包括非在职教师、非退休教师、非毕业生的人员,如自主择业从事教育行业的个体经营者、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
以上是2021年上半年河北教师资格证书认定范围,具体认定细则和要求可参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和文件。同时,请注意2021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书认定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公告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