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教育厅的通知,公布2023年新疆高等学校设置事项如下:一、新增设置高等学校名单:1.新疆师范大学第二分校:位于新疆吐鲁番市,设立理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专业,招收本科生。以上事项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天,若对以上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疆教育厅反馈。公示期限届满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新疆教育厅的通知,公布2023年新疆高等学校设置事项如下:
一、新增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1. 新疆师范大学第二分校:位于新疆吐鲁番市,设立理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专业,招收本科生。 2. 塔城农业大学:位于新疆塔城地区,设立农学、林学、动物科学等农业相关学科专业,招收本科生。 3. 阜康医科大学: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设立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医学相关学科专业,招收本科生。
二、撤销高等学校名单: 1. 新疆民族大学阜康校区:由于学校整体规模调整,决定撤销阜康校区,相关学生将调整至主校区。
以上事项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天,若对以上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疆教育厅反馈。公示期限届满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后续手续。
注:以上内容仅为模拟回答,非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