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详细信息,请进一步咨询南京市教育局认定办公室。
[学校/幼儿园名称]
关于认定第五十一批南京市优质幼儿园的通知
根据南京市幼儿园质量管理的要求,为了提升南京市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南京市教育局决定认定第五十一批南京市优质幼儿园。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认定范围为南京市各区的幼儿园,认定对象为已经获得幼儿园办学许可的合法幼儿园。
二、认定标准 根据南京市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对申请认定的幼儿园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素质、校园环境、安全保障等方面。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幼儿园基本信息表; 2. 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 教师队伍组织结构表; 4.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 幼儿园安全防护设施照片。
四、认定程序 1. 幼儿园填写《南京市优质幼儿园认定申请表》,并准备好上述申报材料。 2. 幼儿园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提交至南京市教育局认定办公室。 3. 南京市教育局认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 4. 审查和考察合格后,南京市教育局将发布认定结果并发放证书。
五、奖励措施 获得南京市优质幼儿园认定的幼儿园将获得以下奖励措施: 1. 发放认定证书和牌匾,用以展示在校园内; 2. 在南京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3. 参加南京市各项优秀幼儿园示范活动。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认定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请认定的幼儿园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认定资格。
请各位幼儿园校长、管理人员和教师密切关注此通知,并按照要求积极参与认定工作。有关详细信息,请进一步咨询南京市教育局认定办公室。
南京市教育局
日期:[通知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