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展开相应工作。各地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结合教育部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明确评价体系、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各地要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及时通报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展开相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各地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结合教育部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明确评价体系、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同时,要加强师资培训,确保教师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二、完善高考改革方案。各地要根据综合改革试点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要坚持以考试为导向,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培养,并适度减少应试压力。同时,还要加强考试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考试科学研究和评估工作。各地要积极组织科学研究机构和专家对综合改革试点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同时,要建立健全评估体系,确保对学生的评估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大众普及高考改革的意义和目标,增强大家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督导和监督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各地要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及时通报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确保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