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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文学论文 文档下载

各自治区教育局: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为确保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考试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市县应及时组织教师报名,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能够参加考试。任何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教育部联系。教育部XX年X月X日

各自治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为确保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市县应及时组织教师报名,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能够参加考试。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XX年X月X日,逾期不再受理。

2.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包括教育知识与能力测试、教育实践能力测试和学科知识与能力测试。各市县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内容,确保考试的全面性和公平性。

3.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预计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各市县应依据教师人数和考点情况,科学制定考试日程表,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4. 考试评卷和认定:考试后,各市县应尽快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评卷,并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合格教师的资格。认定结果将及时通知到各市县教育局,并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5. 考试成绩查询和申诉: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并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考试组织方提出申诉。

6. 过渡期合同签订:认定合格教师的资格后,各市县应与教师签订过渡期合同,确保教师的工作权益。过渡期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在签订前与教师充分沟通。

希望各自治区教育局将本通知及时传达至各市县教育局,并按要求组织和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顺利进行。任何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教育部联系。

教育部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