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民安全教育日的设立旨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国民的国家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国家全民安全教育日是中国在2016年12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中设立的,旨在加强国民对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普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国家全民安全教育日设立的具体内容如下:
1. 时间:国家全民安全教育日定于每年4月15日。
2. 教育活动:各级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普及国家安全常识、提高国民安全意识等。
3. 重点对象:国家全民安全教育日的重点对象包括公民、学生、军人、干部等各个社会群体。
4. 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形式的媒体宣传,包括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国家安全的了解和关注度。
5. 支持措施: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全民安全教育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推动全民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6. 评估考核:各级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评估考核机制,对国家全民安全教育日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国家全民安全教育日的设立旨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国民的国家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这一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社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