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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23-09-1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文学论文 文档下载

特此公告,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详细了解认定流程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尊敬的教师们:

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们将于2023年上半年进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教师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参与认定。

一、认定对象

1. 幼儿园教师:拥有幼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科学历的教师。

2. 小学教师:拥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3. 初级中学教师:拥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二、认定时间

幼儿园教师:2023年1月10日 - 1月20日。

小学教师:2023年2月1日 - 2月18日。

初级中学教师:2023年3月1日 - 3月15日。

三、认定材料

1.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认定流程

1. 教师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市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申请。

2. 教师提交材料后,资格认定委员会将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认定结果。

3. 教师可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认定结果,也可前往市教育局咨询窗口咨询。

五、注意事项

1. 教师在认定期间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进行申请,否则无法受理申请。

2. 如有更改或撤销申请,请提前告知市教育局,以免影响认定结果。

3. 教师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详细了解认定流程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

安宁市教育局

日期:2022年12月10日